每当安全生产事故传来,人们都会为在事故中逝去的人扼腕痛惜。市安监局近期公布的4起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结果显示,违法违规生产是诱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主要原因。
2012年5月5日下午,朝阳区十八里店乡西直河村561路公交总站北侧,一栋在建钢结构建筑发生倒塌,造成4人死亡、6人受伤。经市安全监管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分析认定,这是一起个人违法建设、非法施工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
调查组认为,事故直接原因是在建钢结构房屋结构体系不合理、钢结构焊接质量差。实际承租者在建设前未办理相关规划和施工等许可手续,且将工程违法发包给不具备任何施工资质的个人。该工程负责人没有任何建设工程施工和设计资质,违法承揽工程;在没有任何正规设计方案和施工组织方案的情况下,组织无电气焊特种作业资格人员实施施工作业,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防护措施,且未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调查还发现,朝阳区十八里店乡西直河村未严格贯彻落实市、区、乡、村关于查处违法建设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未按规定向乡政府上报违法建设情况,未对违法建设施工现场开展有效的监督检查,也未向乡政府上报、回复违法建设的查处情况,对发生事故的违法建设不予制止,致使该违法建设得以施工。朝阳区十八里店乡政府发现正在建设的违法建设后,虽下发了《违法建筑拆除通知》,但未进一步督促西直河村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对发生事故的违法建设制止不力、查处不力。
“相关乡政府和村级组织,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大打击违法建设工作力度。”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城乡结合部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特别是为非法牟取更多经营性拆迁补偿利益而违法抢建的工程,要建立并完善动态巡查、举报、查处、督办等制度,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建设行为,坚决落实打非行动属地监管责任。
作为清洁能源的燃气,给人民带来便利、给首都带来蓝天,其自身存在一定的危险性,需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来使用,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严重的事故。2012年6月6日下午,位于朝阳区太阳宫地区的北京太阳宫燃气热电有限公司厂区内,启动锅炉房附属建筑增压站MCC控制间内发生燃气爆燃事故,造成两人死亡、1人重伤。
由市安全监管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分析认定,这是一起由安全设施损坏和作业人员违章操作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查明的事故直接原因是,防止天然气逆流的止回阀损坏失灵;太阳宫燃气热电有限公司发电部运行巡检员违章操作,在实施管线燃气置换作业后,未按要求关闭一次阀(截止阀)、二次阀(手动球阀),致使天然气逆流至氮气管线系统,在氮气瓶间放散,并通过墙体裂缝扩散至增压站MCC控制间,遇配电柜处点火源发生爆燃。
“太阳宫燃气热电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作业人员未能熟练掌握氮气置换的操作规程;对燃气设施的日常巡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用于防止天然气逆流的止回阀失灵的情况;工作票制度管理流于形式,未能认真督促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工作票制度要求到作业现场实施检查验收。”在事故原因会商会上,专家们指出了肇事企业存在的问题。
“一个不注意、一个违章操作,引发的就是几个家庭终身的痛苦!”市安监局负责人说,如果企业完善公司内部安全管理程序,提高员工安全素养,定期对关键设备进行检查、更换,这种损失惨重的事故完全可以避免。
2012年7月12日4时许,丰台区宋家庄苇子坑149号院内,一栋8层钢结构楼房的7层至8层发生坍塌,6层局部受损,坍塌面积1000余平方米。事故发生后,相关单位及时疏散了楼内住店的262名客人,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社会影响极大。很多客人对差点儿被活埋的住店经历,至今心有余悸。经核算,该起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687万余元。
经过现场勘查,联合调查组弄清了事故的原因:坍塌建筑楼房钢结构构件瞬时不能有效满足上部承载力的要求,引发局部钢结构出现断裂、变形直至破坏,致使顶层板坍塌造成连锁反应,导致7层至8层大面积坍塌、6层局部受损。
踏勘发现,坍塌楼层楼板均向中心处塌陷,四周墙体钢柱均向内侧倾斜,大部分楼板已严重损坏变形凹陷,多处钢梁端头及中部断裂,多个钢柱端头及连接部位断裂严重变形,顶层钢柱下陷大约一层左右。屋顶边缘填充大量红机砖,倒塌部分的屋面板及楼板采用压型钢板及大量红机砖和水泥砂浆构成。屋顶堆放有约20吨水泥、沙袋等建筑材料。事发当晚在酒店内7层、8层安排了人员住宿,又增加了房屋内的载荷。由于倒塌楼层无施工图纸、施工过程技术资料缺失,施工过程无监理监督和质量监管,难以保证施工质量。
房屋承租单位国祥伟业公司未向政府部门办理工程建设所需要的相关行政审批手续,未聘请正规设计单位开展设计,未聘请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实施监理,擅自违法建设,未能及时发现违法建设后在事故楼顶留置的大量建筑材料的安全隐患。在明知事故楼体7层、8层房屋在建造过程中无监理监督和质量监管、未取得酒店经营的相关许可、不具备相应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允许金福世纪公司作为宾馆接待客人使用。
金福世纪公司明知事故楼体7层、8层房屋在建造过程中无监理监督和质量监管、未获得政府部门关于经营酒店的相关许可、不具备相应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于事发当晚安排客人入住7层、8层,导致事故楼体上方载荷过大。
“我们在严肃处理违法违规企业的同时,也建议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集团,严格约束下属单位、企业,对所属的土地和房产进行严格的安全管控,遏制因违法违规施工、使用企业厂房等造成恶性事故。”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市安监局已建议规划、国土、建设、公安消防、公安特行、卫生和工商等部门,对全市所有快捷酒店联合开展全面排查,督促其确认经营房屋的合法性、质量安全性、经营的合法性,对于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去年北京举行的园博会吸引了众多来自海内外游客。然而,所有入园游客都留下一份遗憾——无缘登上永定塔一览群芳。2013年4月8日下午,永定塔首层副阶实施防水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火灾,引燃了塔周游廊,当天刮起的大风使得塔身1层至6层的部分塔檐起火。据测算,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76.64万元,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原因并不复杂,调查人员说,在永定塔防水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违规使用明火作业引燃可燃材料并蔓延。进一步的调查发现,防水专业承包单位远大洪雨公司防水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未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委派专业管理人员,安全检查缺失;违规实施动火作业;使用不具备防水施工作业资格人员实施防水作业;作业前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不仅分包商马虎,总包单位中关村建设公司对现场安全管理也不到位,对防水作业现场安全检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专业分包单位违规实施的动火作业;未能严格审查防水专业分包单位防水作业人员资格;违反规定擅自拆除工程临时消防给水系统。
专家表示,对于建设公司而言,如果其承揽的工程由分支机构具体实施,应强化项目安全管理;要督促工程项目部加强对项目的统一协调和管理;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现场作业人员资格,督促分包单位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还应加大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力度,及时消除项目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相关政府部门要进一步汲取事故教训,督促各参建单位加强安全风险研判和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工艺、危险作业、工程收尾和交叉作业中的个人无证违章作业的监督抽查。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监管建设施工过程中临时消防设施,特别是在重点工程、重点部位的施工过程中,要督促各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应急灭火设备、设施和器材,切实落实相关消防措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重点研究规范防水施工的相关工艺,研究出台文件,禁止施工单位在木质等可燃材料上使用明火热熔的防水工艺。
近日,本市公布4起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显示,违法违规生产是诱发事故的主要原因。惨痛事实再次警醒人们:安全生产人命关天,一刻也不能放松。
近些年来,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重视有加,监管部门狠抓落实,单位企业都大会小会强调,规章制度一套套,安全责任书年年签。但遗憾的是,安全生产在有些企业那里还是时紧时松,各类事故时有发生。透过最近这一系列令人痛心的事故,我们不难发现,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认真;安全管理有漏洞;生产运行有问题,这些安全生产的问题仍在,“痼疾”还未完全清除,“漏洞”还未完全堵住。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生产责任必须警钟长鸣。
当前,首都发展已进入新时期新阶段,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加凸显。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越好,越容易思想麻痹,越容易产生“喘口气、歇一歇”的想法,而这恰恰就是巨大的安全隐患。我们尤须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使之细化到每一家企业、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员工、每一个环节上,努力做到“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防患于未然”。
防止安全事故再发,必须夯实安全体系基础。要树立“红线”意识,加强关口前移,将安全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督”上来,强化国家监督、部门负责、企业自律、职工尽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和运行机制,使安全生产建立在更加科学合理的长效机制基础之上。同时要严格检查执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深入排查隐患,不断增强防范和应对安全事故的能力。
安全无小事,生命大于天。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时刻绷紧这条红线,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推动首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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